近日,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jiān)督責任,督促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切實轉變觀念、履職負責,云縣紀委運用兩個有力抓手,確保責任制落地生根。
開展督查和檢查驗收。縣紀委抽調4個督查組于2016年7月13日至7月15日開展專項督查。采取聽取第一責任人匯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查看痕跡管理;走訪了解落實責任制情況等方式,對2016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同時,對2015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此次共對12個鄉(xiāng)鎮(zhèn)、7個縣直部門的2016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2個2015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單位進行檢查驗收。
進行個別約談。縣紀委常委班子成員于2016年7月18日至21日,約談下級黨委、紀委及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工作,主要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jiān)督責任及個人廉潔自律方面進行重申、提醒,督促約談人員切實履行相關責任,推動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效落實。此次約談對象為12名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12名鄉(xiāng)鎮(zhèn)紀委書記和11名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 (陳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