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統一部署,2022年9月8日至10月25日,縣委派出4個巡察組分別對縣水務局(縣另仂水庫管理局、十八道河水庫管理局、灌區(qū)工程管理局)、縣工業(yè)和科技信息化局、縣應急管理局、團縣委、縣婦聯、縣僑聯6個黨組織(單位)開展常規(guī)巡察。11月23日召開了集中反饋會議后,各巡察組于近日分別向被巡察黨組織(單位)“一對一”反饋了巡察情況,并提出整改要求。
集中反饋會上,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向被巡察黨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集中通報了巡察發(fā)現的突出問題,傳達學習了縣委主要領導在聽取十四屆縣委第三輪巡察工作匯報會上的講話精神。
在“一對一”反饋會上,巡察組副組長傳達學習了云南省紀委關于巡視整改不力及巡視整改監(jiān)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典型問題的通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同志傳達了縣委主要領導在聽取十四屆縣委第三輪巡察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和對抓好巡察整改提出的明確要求。縣委巡察組組長向被巡察黨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通報了巡察發(fā)現的主要問題、向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情況,各被巡察黨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作了表態(tài)。
反饋指出,本輪常規(guī)巡察的6個黨組織(單位)在縣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本單位職能職責,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圍繞中心工作,為全縣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yè)長足發(fā)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也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單位理論學習有差距、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徹底、履職盡責擔當不足、落實意識形態(tài)責任制不到位;有的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財務審核把關不嚴、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不到位、工作作風不實;有的單位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zhí)行不嚴、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短板、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
反饋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做好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磨礪政治巡察利劍;二是要明確責任擔當,強化措施抓整改,認真落實巡察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針對性提高整改工作成效;三是要強化監(jiān)督檢查,立足長效抓整改,按照巡察整改時限,分別采取集中整改階段督查、持續(xù)整改階段督查,確保整改不同階段取得實效。
被巡察黨組織(單位)負責人紛紛表示誠懇接受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建議,下一步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論述,壓實整改責任,扎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并以巡察整改為契機,推動改革、促進發(fā)展,最終形成風清氣正、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良好政治生態(tài)環(huán)境。
本輪巡察共發(fā)現問題167個,移交問題線索6件,向被巡察黨組織(單位)提出整改意見40條。(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