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書記沒有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在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方面失職失責;班子成員沒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要求對分管部門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jiān)督,致使公安系統(tǒng)內多名干部違紀違法,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民主決策機制執(zhí)行不到位。安河村在2018年5月20日召開的增加公益性崗位工作會議中,黨組織書記未執(zhí)行末位表態(tài)制……”以上為云縣委各巡察組在開展巡察情況反饋。
該縣充分發(fā)揮巡察反饋的警示震懾作用,每輪巡察結束,通過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縣委書記專題會議、縣委常委會議研究同意,各巡察組分別召開巡察情況反饋會,把巡察發(fā)現(xiàn)的問題不修飾、有“辣味”地反饋給被巡察黨組織,做到精準反饋,在反饋中增壓,在反饋中警示,用好身邊人身邊事這本“活教材”,給被巡察單位敲響警鐘,做到舉一反三、防患未然、及時糾錯。
同時,巡察組在反饋中不斷壓緊壓實巡察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責任,做實做細巡察“后半篇文章”文章。反饋中要求被巡察單位及時召開黨委(黨組)專題會議,研究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具體整改的時限、責任領導和責任人,確保整改可量化、可檢查、可問責;按時限和程序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做到真實整改。
此外,為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該縣將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監(jiān)督檢查及考核的重點內容之一,定期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完成整改,確保巡察發(fā)現(xiàn)的每個問題都有整改、有結果。據(jù)了解,去年12月份該縣委抽調10個檢查考核組對12個鄉(xiāng)鎮(zhèn)黨委和56個縣級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把縣委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考核的重點內容。對巡察整改認識不到位、整改不徹底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不能評定為“優(yōu)秀”等次,并通過反饋意見的方式,督促被巡察單位提高政治站位、細化整改措施、限時全面完成整改。
“我們要高度重視巡察成果運用工作,把發(fā)現(xiàn)、整改問題貫穿巡察全過程,努力做到‘巡’出聲威、‘察’出問題、‘改’出實效,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痹摽h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表示。(尹體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