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是具有五千年燦爛文化的民族,萬里長城、故宮、頤和園、明孝陵、摩崖石刻等文化遺產不僅是中華文明的象征,而且傳承了一代又一代不朽的中國精神。但是,受錯位的政績觀影響,許多歷史文化遺產面臨保護壓力巨大、傳承利用質量不高、資源環(huán)境形勢嚴峻、生態(tài)空間擠占嚴重等問題。其中既有自然災害的損毀,也有因為技術保護、財力保障不夠等引發(fā)的問題。更可怕的是,一些黨員干部遺產保護意識幾乎為零,他們?yōu)榱怂^的政績,對一些文化遺產進行強拆、改造甚至夷為平地,讓文化遺產在鐵蹄的蹂躪下無聲的哭泣。
文化遺產絕不容損毀,我們一定要高度重視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保護好中華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脈。習近平總書記對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深厚滋養(yǎng)。”告誡我們要強化保護意識,讓更多的民眾從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中汲取更多營養(yǎng)。作為紀檢監(jiān)察干部,我們必須將重心下沉,積極融入,當好文化遺產“守護盾”。
當好守護盾,必須要強化使命意識。隨著歲月的流逝,一些文化遺產不是與日俱增,而是每況愈下,這需要我們廣大紀檢監(jiān)察干部采取多種形式,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尊重歷史,敬畏歷史,把保護歷史文化作為中華文明和精神傳承的重要使命和責任,充分認識到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多種形式建章立制,加強引導,始終堅持文化自信,不斷凝聚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興國之力、強國之魂,為加快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作出積極的貢獻。
當好守護盾,必須要強化法律意識。造成文化遺產損毀的主要因素,在于部分黨員干部缺乏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意識,認為保護文化遺產是有關部門的事情,況且在某種特定情況下,認為對一些文化遺產的取締是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是促進經濟發(fā)展,展樹地方形象的有效舉措,在這種思想指導下,使得一些文化遺產堂而皇之地遭到損壞,有的非物質文化在禁演、禁傳的環(huán)境壓力下近乎絕種。因此,我們要將監(jiān)督關口前移,既要強化政治紀律,又要強化法治意識,要組織和監(jiān)督黨員干部學習有關遺產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綜合運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對一些重大歷史物件、設施,既要建章立制,又要加強教育,加大投入,真正實現(xiàn)文化遺產保護的有法可依,違法必究。
當好守護盾,必須要強化創(chuàng)新意識。在實際工作中,我們要層層傳導壓力,堅持守正創(chuàng)新,本著尊重歷史、敬畏歷史的原則,在文化遺產保護上創(chuàng)新突破,既要守住底線,又要傳承發(fā)揚,要把文化遺產保護融入到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和學習中去,結合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文化共建項目等進行深入宣傳,創(chuàng)新保護手段,真正使有益的文化價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讓人民群眾從情感上認同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并從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中堅定自信。
歷史文化遺產傳承華夏文明,印記文化自信。保護文化遺產,就是保護華夏文明的命脈,因此,紀檢監(jiān)察干部要自覺當好“守護盾”,既要正確宣傳引導,建章立制,又要責任靠身,強化監(jiān)督檢查,真正讓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不再哭泣,充滿恒久魅力。(那 菁)